欢迎访问西部律师网

西部律师网

西部律师网 > 律师入门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

www.v5788.com 2024-09-12 债权债务

(一)有约定从约定


假如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管辖法院,比如,"如发生纠纷,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那样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管辖法院就依据约定这么定了,也谈不上原告怎么样选择的问题,原告只能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二)无约定从法定

当双方没约定发生纠纷时的管辖法院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应该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非常了解,就是作为被告的债务人住所地。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合同履行地怎么样理解是重点。


依据民事诉讼法讲解第十八条的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址的,以约定的履行地址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址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司法讲解第三条也作出了一样的规定,即:“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约或者买卖习惯仍不可以确定的,以同意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Tags: 债权债务

热点排行
热门推荐
热门城市
安徽 北京 北海 长春 长沙 成都 大连 东莞 大理 福建 福州 广东 广西 贵州 贵阳 广州 河北 河南 湖北 湖南 海南 合肥 杭州 吉林 江苏 江西 昆明律师 辽宁 兰州 宁夏 南京 南宁 青海 上海 山西 山东 四川 陕西 沈阳 苏州 深圳 天津 唐山 无锡 威海 武汉 厦门 西安 云南